各区教育局、各新区公共事业局(社会建设局):
根据国家教育部《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》的精神,为贯彻《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》(国家教育部第8号令),提高我市幼儿园园长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,我局决定6月举办第二十一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,现将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
培训对象为新任或拟任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(含副园长和幼儿教育机构负责人),及其他从事早期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,要求单位推荐,从事幼教工作五年以上,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持有教师资格证书。
二、培训的时间、地点与形式
(一)培训时间:2012年6月至10月。
(二)培训地点:深圳城市学院(福田区振华路21号)
(三)培训形式:采用专题讲座、总结交流、跟岗学习、教育考察、自主研修等半脱产形式(安排在假期集中20天上课)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有关要求
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有培训需求的人员于6月13日前,持报名表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,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报名者资格并汇总名单后,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。符合条件的人员于6月15-20日到深圳城市学院报名。报名时交验中专以上学历证书、身份证、聘书或劳动合同书、教师资格证书(正本与复印件,两份复印件分别由市教育局、深圳城市学院校核、留存),交学费及二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(集中上课时间另行通知)。
四、培训费用
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,结合深圳的实际,经物价部门核准,收报名费50元,培训费每人2800元(含教材费用、市内参观考察费用),市外考察费用按实际收取,凭单据回原单位报销。
五、培训内容与结业
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长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
的有關規定,學習鄧小平理論、幼兒教育管理、幼兒教育政策法規、幼兒教育動態專題等理論,並結合深圳的特點,根據當前幼教改革中的熱點難點問題,理論聯系實際進行教學,組織經驗交流和教育考察等實踐活動。
学习结束,经考试、考核合格者,由我局发给结业证书,
作爲幼兒園園長聘任、晉升、繼續教育和幼兒園評估、年審的依據之一。
特此通知
聯系人:魏曉亮,82105641(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)
姚冬蘋,83749629,83749733(深圳城市學院)
附:深圳市第21期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培訓班報名表
深圳市教育局
二○一二年六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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