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教育局關于舉辦深圳市第二十二期
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培訓班的通知
各區教育局,各新區公共事業局(社會建設局):
爲貫徹教育部《全國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職責和崗位要求》的規定,全面落實《深圳市學前教育三年(2011-2013年)行動計劃》、《深圳市學前教育師資培養培訓計劃》,切實提高我市幼兒園園長的整體素質和管理水平,我局決定于2013年6月舉辦第二十二期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培訓班,現將培訓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參加人員
培訓對象爲新任或擬任各級各類幼兒園園長(含副園長和幼兒教育機構負責人),及其他從事早期教育管理工作的相關人員,要求單位推薦,從事幼教工作五年以上,且具有中專以上學曆和持有教師資格證書。
二、培訓時間、地點與形式
(一)培訓時間:2013年6月至12月。
(二)培訓地點:深圳城市學院(福田區振華路21號)
(三)培訓形式:采用專題講座、總結交流、跟崗學習、教育考察、自主研修等半脫産形式(安排在假期集中20天上課)。
三、報名時間、地點及有關要求
請各區教育行政部門通知有培訓需求的人員于5月24日前,持報名表到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登記,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報名者資格並彙總名單後,于5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。符合條件的人員于5月25-31日到深圳城市學院602室報名。報名時提交報名表、交驗中專以上學曆證書、身份證、聘書或勞動合同書、教師資格證書正本與複印件,原件校核、留存一式兩份複印件,交學費及二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(集中上課時間另行通知)。
四、培訓費用
根據省教育廳的文件精神,結合深圳的實際,經物價部門核准,收報名費50元,培訓費每人2800元(含教材費用、市內參觀考察費用)。市外考察費用按實際收取,憑單據回原單位報銷。
五、培訓內容與結業
根據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校長、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培訓
的有關規定,學習鄧小平理論、幼兒教育管理、幼兒教育政策法規、幼兒教育動態專題等理論,並結合深圳的特點,根據當前幼教改革中的熱點難點問題,理論聯系實際進行教學,組織經驗交流和教育考察等實踐活動。學習結束,經考試、考核合格者,由我局發給結業證書,作爲幼兒園園長聘任、晉升、繼續教育和幼兒園評估、年審的依據之一。
特此通知
深圳市教育局
2013年5月9日
(聯系人: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魏曉亮,82001537;
深圳城市學院姚冬蘋,83749629、83749733)
附件:
深教〔2013〕212號.rar
深圳市第22期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培訓班報名表.doc
園長班問題答疑.doc